新乡市创业担保贷款中心就业创业工作宣传材料
一、目标完成情况
2016年1—10月,全市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总金额5.0995亿元,笔数5145笔,完成年度目标3.5亿元的145.7%。发放额较去年同期3.6625亿元增长39.2%。通过创业担保贷款帮助全市5145名创业人员顺利实现了自主创业,辐射带动和吸纳了15000余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
二、工作亮点
1. 积极落实创业贷款扶持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23号文件,不等不靠,积极协调财政部门。2015年8月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最高额度由针对不同群体的5万元、8万元、10万元不等统一调整为10万元,财政全额贴息,对成功创业且按时归还创业贷款的,继续予以政策扶持。
2. 提高贷款额度,满足创业人员资金需求。积极与合作银行协调,在部分县(市)、区担保机构开展“政策贷款+商业贷款”工作试点,满足创业人员贷款资金需求,支持创业人员创业(商业贷款由创业人员自付利息)。同时加大对不符合担保贷款贴息政策的创业经济实体扶持力度,提高自付利息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为10万元,帮助更多的创业人员和经济实体创业就业。
3. 设立办事大厅,提供一站式服务。设立“新乡市创业担保贷款综合服务大厅”,对市区创业人员申办创业贷款实行受理、调查、审核、发放、管理、回收,实行“一站式”服务,进一步提高政策透明度、简化申报资料、优化贷款申办流程,缩短贷款发放时间,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
4. 大力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一是已在9所驻新高校陆续建立“高校创业贷款指导服务中心”, 在全省首家实现全覆盖;二是在各县(市)、区担保机构建立 “大学生创业贷款窗口”,方便大学生咨询政策、办理业务;三是加大高校毕业生创业宣传力度,充分发挥“高校创业贷款指导服务中心”平台作用,强化创业政策宣传,引导高校大学生创业意识,提高大学生创业积极性。
5. 积极开展大众创业惠民工程。为更好的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新乡市全民创业,2015年8月21日市担保中心推动市人社局与邮储银行新乡市分行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联合开展“大众创业惠民工程”。
6. 积极探索缓解大学生创业担保难问题。针对高校大学生创业找反担保人难问题,我们积极向省厅建议,在全省建立“全省联动 异地担保”工作机制,2016年省厅建立了大学生创业“全省联动 异地担保”工作机制,缓解了大学生创业找反担保人难问题。
三、政策问答
1. 创业贷款政策哪些人员可以享受?
答: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对象包括:(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诚实守信、有创业愿望并具备创业条件,处于自主创业状态,且自主创业时不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大中专学生(含大学生村官,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以及在校生、留学回国学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等自主创业人员。(二)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合伙创业的。(三)组织符合上述条件人员组织就业的。(四)招用上述符合条件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小微企业。
2. 创业贷款申请额度是多少?
答:自主创业者最高贷款额度10万元;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小微企业最高贷款额度200万元。
3. 创业贷款的利率和期限分别是多少?
答:自主创业、合伙经营和组织就业三类贷款,符合微利项目政策的财政全额贴息。小微企业按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贷款贴息期限为2年,展期和逾期贷款不予贴息。
对不符合贴息条件的创业群体,在创业过程中流动资金不足的,提供只担保不贴息创业担保贷款业务。
4. 申请创业贷款是否需要提供担保?
答:创业担保贷款采用反担保方式,有以下几种:(一)有稳定收入,具有担保能力的反担保人员;(二)可抵押的土地、房产反担保;(三)定期存单或其它有价证券反担保;(四)各县(市)区担保机构认可的其它反担保方式。
5. 异地高校毕业生在本地找反担保人怎么办?
答:2016年省厅建立了“全省联动 异地担保”的工作机制,异地高校毕业生和毕业年度内的在校大学生可以采取“异地担保”的形式,提供符合条件的反担保人。
6. 可以去哪里申请创业贷款?
答:创业人员可以到创业地或户口所在地的创业贷款担保中心申请创业贷款。毕业年度内的在校大学生可以到所在的“高校创业贷款指导服务中心” 申请创业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