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东楚英才计划”的实施办法——创新人才支持政策

关于加快推进“东楚英才计划”的实施办法——创新人才支持政策

(一)从事创新研发活动,可自选主题、自主聘任科研团队、按照规定自主使用研究经费,在职称评审、岗位聘用、专家选拔、人才表彰、科研资助等方面,享受优先评选和重点支持政策。


  (二)对到企业工作的创新人才,根据人选层次和当年工作考核情况,每年最高给予10万的生活补贴,连续补贴3年。其中领军人才,给予10万的生活补贴;高层次人才和柔性引进人才,按岗位给予1-5万的生活补贴。


  (三)5年内,获得国家级个人荣誉,或者领衔承担的项目获得国家级的荣誉、项目资助,筹建的科研平台获得国家级资质认定的,最高给予20万的奖励。


  (四)建立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绿色通道,入选人员不受岗位职数和学历、资历等申报条件及评审时限的限制,依其能力和业绩可直接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五)事业单位聘用“东楚英才计划”人选,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限制。单位编制已满的,可在当年全市高层次人才引进专用事业编制中调剂。


  (六)鼓励单位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对通过猎头方式引进的创新人才,按一定比例补贴用人单位猎头工作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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