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示范范申报政策
一、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
从2014年开始,商务部会同财政部,共安排中央资金48亿元,支持496个示范县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其中2014年56个,2015年200个,2016年240个。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其中,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集中连片贫困县达到103个。通过资金支持,促进农村,尤其是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集中连片贫困县形成造血机制,推动电子商务和农民增收等形成良性循环。
示范县承担探索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重任,应起到示范带动的作用。选择示范县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竞争性方式从经济条件、基础设施等条件相对较好、具备开展电子商务的县中选择。
同时要照顾贫困地区,其中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或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简称国家级贫困县)比例不低于该省示范县名额的50%。
二、示范县选择标准与条件
1、机构健全,政策配套。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村电子商务工作的认识深刻,发展积极性高,建立了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协调机制,配备了精干专职人员,制定了本地电子商务进农村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出台了相应的财政、金融、土地、收费等配套扶持政策。
2、电子商务发展基础条件较好。县级人民政府已经组织开展了农村电子商务推动工作,并具备一定工作基础。交通、通信、物流配送等基础设施较完备,公路、有线宽带、无线网络基本实现“村村通”;农特产品、手工艺品、旅游产品等相对丰富或者优势产业明显;拥有一定数量的骨干流通企业、邮政、快递和电商服务企业。
3、农村物流解决方案比较完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交通、邮政、快递、供销等的农村物流配送基础较好,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直营店体系比较完善。
4、有一批电子商务实施主体。拟实施项目目标明确具体,内容符合政策支持方向,项目建设符合县域实际;拟承办单位有从事农村电子商务的经验,有较强业务拓展能力和投融资能力。
三、示范县申报主要内容
1、县级人民政府申请请示。
2、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工作基础条件。即当地公路、邮路、通信、互联网使用情况、覆盖率及在本省的排名情况,从事电商的企业、人员、重点网销产品、交易额以及本地网购金额等;农村商贸流通网络建设情况,当地组建成立电子商务协会及其运作情况等;政府出台的支持电子商务发展相关政策措施和文件;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建立和职责情况。
3、电子商务进农村实施方案。包括实施目标、实施内容及投资规模、资金安排情况、时间进度安排、推进措施等内容。建立本县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业和公共服务体系的思路、措施和时间表等。选择综合示范承办单位的工作程序和信息公开措施。
4、农村物流解决方案。当地农村配送和物流快递业发展现状、入驻县城快递企业、全县物流快递收派货数量等情况,以及当前物流快递平均成本等基础情况。推动当地农村电子商务物流资源市场化合作的做法,物流配送路线、频率、价格等初步构想。
5、农村产品网络销售方案。本地农村产品资源基本情况,产品网货化的措施,通过产品网络销售带动贫困人口脱贫。建立农村产品品牌促进、质量保障、安全追溯等体系的做法等。
6、人员培训方案。针对政府、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户等农村电商各类主体的培训计划。
7、县级人民政府作为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责任主体的承诺书,包括按工作方案和时间表推进工作的承诺,按要求进行信息公开的承诺,公开选择承办单位,并组织承办单位及时上报交易信息的承诺等。
四、商务部下一步工作重点
商务部将会同财政部、扶贫办等有关部门,继续加大扶持力度。
1、2017年支持方向上进一步聚焦农村产品上行,支持为发展农村产品电子商务而开展的农产品和农村特色产品的生产认证标准、品牌培育、营销推广和质量保障体系。
2、支持农产品分级、包装、初加工等设施建设,支持邮政、供销、商贸流通、第三方物流和本地物流等企业,共同以市场化方式建立县乡村三级农产品上行物流配送机制建设。
一是在支持范围上进一步扩大综合示范的覆盖面,重点支持国家级贫困县和欠发达革命老区。
二是推进方式上根据前期工作经验,为了进一步集约资源,提高经济和行政效率,考虑按照整体推进的原则,个别省份和部分地级市统筹整体推进综合示范。
三是支持方向上进一步聚焦农村产品上行,支持为发展农村产品电子商务而开展的农产品和农村特色产品的生产认证标准、品牌培育、营销推广和质量保障体系。
五、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开展过程中需要重点把握问题
1、选好承办企业,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程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2、管好用好资金,各地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完善资金使用细化方向、标准和项目验收要求,确保资金使用的精准度和规范性。
3、做好政务公开,省级主管部门和示范县都要在官方网站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及时全面公开综合示范工作的方案、项目信息、项目建设进度等相关信息。
4、按要求填报信息,与商务部农村电子商务和社区商业信息系统实现智能对接,及时、全面、准确填报有关数据。
5、深入开展业务指导,实现两个转变,第一实现工作重点从硬件设施建设向提供软件服务转变,重点研究如何增强公共服务功能,打造专业人才,制定物流配送孵化服务,质量追溯、品牌管理、营销推广等一揽子解决方案,营造良好的农村电商发展环境。
六、安排的中央财政资金主要支持三个方面
1、是支持建设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帮助合作社、基地等开展分解、包装、质量追溯,提升农村产品标准化、规模化、电商化水平。
2、支持发展农村流通问题,解决农村物流成本高、网络不健全的问题。
3、开展人员培训,解决农村电子商务人才缺乏的问题。
七、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政策对象为示范县人民政府,体现中央财政专项转移的特点,也给地方留下政策空间,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开展工作。
2、明确责任主体,有关示范县人民政府履行主体责任,具体组织开展工作。
3、公开透明,由各省采取竞争性择优方式选拔示范县。
4、主要支持中西部地区、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目前支持的496个县中中西部地区比例达93.2%,国家级贫困县比例为52.6%。
5、建立退出机制,通过对示范地区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绩效评价,调整资金拨付额度,评价结果不合格的县将取消其示范资格,并收回中央财政资金。
八、示范评价考察三方面内容
一、工作程序是否合规,如示范县的确定是否体现原则,承办单位的选择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按照工作文件要求进行政务公开和信息管理等。
二、资金使用是否规范,包括列支范围、程序、财务核算等。
三、工作进展和成效是否达到预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