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名单正式公示

2018年广东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名单正式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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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广东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名单正式公示,公示时间为3月19日至3月25日。 据了解,通过自愿申报、地市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海丰县(汕尾)、英德市(清远)、梅县区(梅州)、潮阳区(汕头)、遂溪县(湛江)、广宁县(肇庆)、龙门县(惠州)、高州市(茂名)和江城区(阳江)等9个县(市、区)位列专家评审得分前9名,拟确定为2018年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

据悉,2017年,广东省开展了第一批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工作,五华县、和平县、普宁市和罗定市等四个县(市)已分别获得2017年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475万扶持资金。

为进一步促进广东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扶贫开发办公室于去年11月底开展2018年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按照试点先行、示范推广、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遵循”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精准帮扶,助力攻坚”、”强化服务,聚焦上行”、”择优选拔,循序推进”的基本原则,将农村电商扶贫工作向全省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和其他贫困人口相对集中县(区)全面推广,推动农村电子商务成为广东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进一步助力脱贫增收。

南方农村报记者从《关于开展2018年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粤商务电函【2017】131号)文件了解到,广东省将要推动示范地区完善三级农村电商服务体系建设,农村电商服务站点的建设覆盖率达70%以上;实现产品双向流通渠道畅通,农村网络销售额(量)明显增加;加大电商人才培训,培育一批农村青年电商创业带头人;扶持一批电商龙头企业,创建一批区域电商产业品牌,使得电子商务发展创新成果惠及全省农村和贫困地区及人口。

   据了解,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建设内容主要有五大方面。

   一是用省级财政资金的30%支持农村产品上行。支持农村产品的标准化、生产认证、品牌培育、质量追溯等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农产品分级、包装、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基础设施建设,县、乡、村三级服务农村产品上行功能的物流配送体系建设。

二是用省级财政资金的15%支持支持农村电商园区建设。支持示范县进行电子商务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及电商平台、相关企业等市场主体的引入。支持整合改造现有各类产业园区、闲置厂房,形成电商产业集聚效应。

三是用省级财政资金的20%建设公共服务保障体系。支持建设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线上线下融合的公共服务体系,提供技术支持、培训孵化、产品对接、品牌建设、网络推广、金融信用和其他衍生增值服务等。

四是用省级财政资金的20%支持农村电商服务站点建设。支持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的建设,拓展村级站点代收代缴、代买代卖、小额信贷、生活服务等功能。

五是用省级财政资金的15%支持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对政府机构、涉农企业、合作社工作人员和农民等,开展电子商务培训,结合农村双创和扶贫脱贫,就农村产品上行开展有关网店开设、宣传推广、产品营销等进行实操培训,重点要完善培训后服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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