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衢州市创新创业平台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政策解读

《关于促进衢州市创新创业平台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政策解读

2018年5月29日,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促进衢州市创新创业平台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衢政办发[2018]42号)(以下简称《政策意见》),自2018年6月1日起实施。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和市委七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践行“活力新衢州、美丽大花园”发展思想,深化打造“最佳营商环境城市”的又一个重要举措。
  一、《政策意见》制定背景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近年来我市创新创业生态体系不断优化,创新创业观念与时俱进,带动创新创业愈加活跃、规模不断增大,效率显着提高。《政策意见》出台是进一步加快我市创新体系建设,促进创新创业平台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推动“数字经济”、“智慧产业”发展的迫切需要。
  二、《政策意见》制定意义
  为助推“两园一楼一镇六飞地”建设,进一步加强资源整合和统筹管理,促进全市创新平台整体功能发挥,《政策意见》明确各平台的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定位,提出一系列政策措施,体现了“统筹管理、统揽政策、统一识别、统分结合”工作目标,明确了支持全市创新创业平台发展的鲜明态度,突出了融合发展、鼓励创新的政策导向,构建了引进优质项目的重点领域和支撑体系,明确了对项目进入退出的管理。
  三、《政策意见》主要内容
  (一)市内相关创新平台
  对符合“两园一楼一镇六飞地”各创新平台产业定位,通过项目决策咨询,在各创新平台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给予享受相关扶持奖励政策。
  1.初创型(种子、苗圃、孵化期)企业。
  (1)设立种子(天使)基金,企业最高可申请200万元的种子(天使)基金支持。
  (2)每年按从业人员平均每人15平方米使用面积给予企业办公场地租金100%的补助,租金先交后补,补助面积控制在150平方米以内,原则上不超过两年。
  (3)实行科技创新券制度,三年内给予企业每年5万元的创新券,用于购买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检验检测等创新服务。
  2.成长型(加速期)/成熟型企业。
  (4)每年按从业人员平均每人15平方米使用面积给予企业办公场地租金100%的补助,租金先交后补,补助面积控制在500平方米以内,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5)给予企业三年内实际投资额10-20%的让利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扶持,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6)给予企业三年内最高1000万元银行贷款贴息。
  (7)企业年度营收分别在1000万元以下、1000-5000万元、5000万元以上,且研发投入占营收比重分别达到10%、6%、4%以上的,按其当年研发投入的2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600万元。
  3.金融类企业。
  (8)每年按从业人员平均每人15平方米使用面积给予企业办公场地租金100%的补助,租金先交后补,补助面积控制在200平方米以内,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9)企业募集资金规模(实到资本)在5000 万元以上或管理资金规模在1亿元以上的,按其当年对衢州市企业新增股权投资额2%给予一次性股权投资补助。
  (10)对衢州市企业当年实际股权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其当年对衢州市企业新增直接股权投资额的0.5%给予企业董事长一次性特别奖励。
  4.总部经济企业。
  (11)每年按从业人员平均每人15平方米使用面积给予企业办公场地租金100%的补助,租金先交后补,补助面积控制在2000平方米以内,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12)鼓励上市公司、龙头企业到衢州市创建企业总部。企业市值或年销售收入达100亿元以上的企业,鼓励其在科创金融小镇内购建8000㎡内的总部科创大楼;企业市值或年销售收入达50亿元以上的企业,鼓励其在科创金融小镇内购建5000㎡内的总部科创大楼;企业市值或年销售收入达20亿元以上的企业,鼓励其在科创金融小镇内购建3000㎡内的总部科创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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