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2018年创业担保贷款办事指南发布
近日,呼和浩特市就业服务中心发布消息称,《呼市2018年创业担保贷款办事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日前发布,该《指南》明确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对象范围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呼市以个体、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业且资金不足的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扶持。
据悉,《指南》明确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为:(一)、符合条件的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10万元。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贷款额度可适当提高。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借款人员可以自行选择1年、2年、3年的贷款期限。(二)、小微企业当年吸纳安置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员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根据企业当年招用人数可按每人不超过10万元贷款额度,100人以下的企业当年新招用人员达到企业职工总数30%的,100人以上的企业当年新招用人员达到企业职工总数15%,并与新招用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最高贷款额度为2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受理:符合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创业人员或小微企业在创业地旗县区就业服务部门或担保机构申请办理创业贷款手续,其中在市四区内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统一由市本级担保机构经办受理。据介绍,办理该业务不收费,符合条件者即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