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东楚英才计划”的实施办法——创业人才支持政策

关于加快推进“东楚英才计划”的实施办法——创业人才支持政策

(一)根据人选层次和项目层次、投资规模,最高给予500万元项目引导资金。其中领军人才,按项目给予200万元—500万元的引导资金;高层次人才,按项目给予20-200万元的引导资金。


  (二)根据企业规模和职工人数, 最高提供500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或给予办公用房租金补贴,自企业注册之日起连续提供3年。其中领军人才,按项目提供500-500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或租金补贴;高层次人才,按项目提供100-100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或租金补贴。


  (三)吸引支持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投资入选人才创办的企业,对投资期限超过5年、投资发生损失的,给予创业风险投资机构10-100万元的风险投资补助。


  (四)根据项目情况,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优先为入选人才创办企业提供无息贷款担保,并对担保费进行减免;创办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的,给予当年贷款利息额25%、最高100万的贴息,连续补贴2年。


  (五)优先给予科技扶持,在项目申报、成果评审、奖励资助等方面予以倾斜;优先纳入市重点项目建设计划,扶持申报国家和省级产业政策扶持及专项资金支持项目。


  (六)5年内,由我市推荐获得“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等国家级个人荣誉,最高给予20万的奖励;创办企业获得国家级的荣誉、项目资助、资质认定的,最高给予100万的奖励。


  (七)提供全方位创业扶持服务。组织有关机构为创办企业、制订企业培育专项方案,重点向金融、创投、股权交易等机构推介创业项目。通过挂职等形式,选派党政机关优秀干部到企业担任行政助理。优先参与政府组织的高端创业培训、交流等活动以及政府扶持的在职教育和培训。免费提供人才招聘和高层次人才人事代理。


  (八)特殊贡献人才可按照“一人一策”、“一事一议”方式提供政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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