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我国经济竞争力的最大激励 ——专家解读《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
7月24日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意见》,近日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提出2022年、2025年两个重要时间节点
“《意见》是对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知识产权保护成功经验的科学总结,它的出台对我国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具有深刻指导意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戚建刚教授表示。
戚建刚说,40多年来,中国经历了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初创、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启步等重要阶段,知识产权保护实现了从无到有、从“松、小、慢、异”到“严、大、快、同”的历史性跨越。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创新发展研究部研究员吕薇分析,新形势下,我国创新能力从以跟踪为主转向“三跑并存”,迫切需要提高原始创新能力;部分企业进入行业技术前沿,知识产权的国际竞争更加激烈,必须提高知识产权质量;国际环境发生变化,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处于变化中,美欧等国将知识产权保护作为多边和双边贸易的重要条件,我们既要参与规则制定又要做好应对准备。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的最大激励。”吕薇说。
正因此,《意见》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目标导向,主要以2022年、2025年为重要时间节点,从社会感受、保护能力建设、保护体系建设等方面确定工作目标。
《意见》提出,力争到2022年,侵权易发多发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权利人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的局面明显改观。到2025年,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到并保持较高水平,保护能力有效提升,保护体系更加完善,尊重知识价值的营商环境更加优化,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得到更加有效发挥。
“权利人举证难、成本高这些问题已经提了很多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意见》提出具体时间表,表明我们解决症结问题的决心和信心。”孙国瑞说。
坚持问题导向 聚焦难点热点
《意见》共7部分99条,提出“强化制度约束,确立知识产权严保护政策导向”“加强社会监督共治,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优化协作衔接机制,突破知识产权快保护关键环节”“健全涉外沟通机制,塑造知识产权同保护优越环境”等创新举措。
在确立知识产权严保护政策导向部分,《意见》提出,加大侵权假冒行为惩戒力度、严格规范证据标准、强化案件执行措施、完善新业态新领域保护制度。
在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方面,《意见》从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建立健全社会共治模式、加强专业技术支撑等3个方面提出多项重点措施。
为优化协作衔接机制,突破知识产权快保护关键环节,《意见》从优化授权确权维权衔接程序、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办案协作、推动简易案件和纠纷的快速处理、加强知识产权快保护机构建设等4个方面做出要求。
为健全涉外沟通机制,塑造知识产权同保护优越环境,《意见》从更大力度加强国际合作、健全与国内外权利人沟通渠道、加强海外维权援助服务、健全协调和信息获取机制等4个方面提出多项创新举措。
吕薇认为,《意见》在严保护方面有五大亮点:从民事和刑事两方面,加大侵权假冒行为的惩戒力度;严格规范证据标准;建立分类管理的信用体系,创新和强化案件执行措施;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惩治不正当竞争和垄断;既提出了研究和探索新业态新领域保护规则和办法,又研究制定传统文化、传统知识等领域的保护办法。
“《意见》的一大亮点是提出完善新业态新领域的保护制度。以AI算法为例,只有举证难的问题解决了,相关领域的创新才能真正获得应有的保护。”北京乐真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赵礼杰告诉科技日报记者。
打好政策“组合拳”须各部门通力协作
《意见》明确要求全面加强党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领导。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知识产权保护属地责任。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资金投入力度。鼓励条件成熟的地区先行先试,率先建设知识产权保护试点示范区。将知识产权保护绩效纳入地方党委和政府绩效考核和营商评价体系,确保各项工作要求有效落实。
吕薇认为,落实《意见》提出的各项举措,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司法解释和法规措施。例如,在严格规范证据标准部分,《意见》提出要制定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司法解释,着力解决权利人举证难问题;探索建立侵权行为公证悬赏取证制度,减轻权利人举证责任负担等。
“《意见》是从法律、政策、司法、行政等各方面出发制定的一个政策‘组合拳’,下一步最关键的是要加强部门间的政策协调,重在落实和执行过程中的相互配合与协商,如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的分工与协调等。”吕薇说。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发展 我国新时代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有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近日印发的《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第一个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出台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纲领性文件,具有里程碑式重要意义。《意见》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一系列重要指示的重大制度成果,是向国际社会宣示中国政府严格知识产权保护态度的行动方案。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屋建瓴、运筹帷幄,对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采取一系列改革措施,推动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特别是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从习近平总书记在博鳌亚洲论坛年会上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列为扩大开放的四大举措之一,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意见》的出台,再到正在修订的专利法中引入惩罚性赔偿措施,建立多个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都充分体现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的坚定决心。 近年来,我国持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取得显著成效,有力地带动了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但与此同时,权利人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的现象依然存在,社会各界对加大侵权惩处力度的呼声日益强烈。同时,新经济业态的兴起,国际交往的密切和深入,使今天的知识产权工作面临诸多新情况新问题,给知识产权保护带来新的更大挑战。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和政策实践,以更大力度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刻不容缓。 《意见》应时而生,直面问题,直击痛点,明确提出2022年、2025年两个时间节点的重要任务,释放了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的决心和勇气。加大侵权假冒行为惩戒力度、严格规范证据标准、强化案件执行措施、完善新业态新领域保护制度、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建立健全社会共治模式、加强专业技术支撑等多方面的创新措施表明了中国以最大力度保护知识产权的信心和底气。 严格保护知识产权是创新发展的生命线,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我们有理由相信,《意见》的出台将切实保护好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有助于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新能量,更好推动核心技术创新,赋予创新发展之舟更加强大的远航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