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GO莲池创业园提醒您注意:首次创业注册公司可能存在的误区
当前,伴随着国家创业政策越来越完善,很多人都打算成立一个公司来进行经营运转,从而实现自己的财富梦想。这固然是件好事,不过,公司注册毕竟是一项较为专业的操作,首次创业注册公司,容易存在一系列的认识误区。
1、注册资本≠实缴资本≠公司实力
从旁人的角度看,注册资本的金额越大,代表着这个公司的实力越强。不过,自2014年《公司法》出台后,大部分公司都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这即是说,公司注册资本即使为1000万,也并不意味着公司就有固定资产1000万人民币,同时也不能说明公司已给对公银行账户缴纳了1000万人民币。所以,将注册资本等同于实缴资本以及公司实力的观念,在一定程度上是错误的。
2、公司名称≠永远不变
当前,我国公司注册都要求具备符合政策规定且独一无二的公司名称,但这并不是说,公司名称一经核准,就不再允许变更。事实上,根据相关规定,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注册后,无特殊原因在1年内确实不得变更。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企业经营者如若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申请变更公司名称,也是政策允许的。
3、公司注册地址≠实际业务地址
事实上,公司注册地址是在公司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住址”,一般情况下,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不同城市对注册地址的要求不一。但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企业,如建筑类公司,目前已有允许一照多址的特定条件。另外,部分企业还采用了合法的“虚拟地址”用于公司注册,因此其注册地址与实际业务经营地存在着部分不相符合的情况。
4、公司注册地址≠实际业务地址
事实上,公司注册地址是在公司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住址”,一般情况下,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不同城市对注册地址的要求不一。但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企业,如建筑类公司,目前已有允许一照多址的特定条件。另外,部分企业还采用了合法的“虚拟地址”用于公司注册,因此其注册地址与实际业务经营地存在着部分不相符合的情况。
5、经营范围≠实际经营范围
对于企业来说,公司经营范围并不等同于实际经营范围。这即是说,创业者在注册公司的过程中,其可能将公司经营范围填写的过大,因此在实际经营活动中可能并未涉及。另外,初创企业在经营活动中还有可能会涉及到业务拓展超出“经营范围”限制的情况,如若遇到这种情况,企业经营者一定要及时进行经营范围变更。
6、法定代表人≠公司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
法定代表人必须在公司任职,可以是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或者经理。(监察人、公务员、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为法人)。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东,但不一定是股东。它可能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可能不是。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五证合一”以后好像只有统一社会信息代码,并没有注册号了,但是两者的区别还是很有必要了解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18位,通常由数字和字母组成。而注册号是15位,纯数字组成。两者互不冲突,每个企业都拥有唯一的注册号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