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总工会创业、创新 扶持资金实施方案

大庆市总工会创业、创新 扶持资金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推动大庆市职工“双创”工作向纵深发展,促进职工的充分就业和创业,为大庆的转型发展作贡献,大庆市总工会决定在2017—2019年间设立创业、创新扶持资金,帮助创业、创新者解决资金短缺问题,助推创业、创新成功。经过前期调研和充分论证,决定与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以下简称龙江银行)合作开展职工创业创新贷款项目贴息工作,根据《黑龙江省总工会职工创业创新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资金额度

    大庆市总工会设立职工创业、创新扶持资金100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创业创新项目所需贷款的贴息。

    二、扶持对象

    在大庆市就业(含下岗、失业)的具有会员身份的城镇职工、事业单位创业人员、创业大学生、复转军人、农民工和个体创业者等,具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龄在60周岁以内,身体健康、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没有不良信用历史记录。

    (三)申请的贷款有明确合法的用途。

    (四)借款人要具备创业主体,需拥有营业执照,所从事的经营项目具有可持续性,且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规定,预期收益较好并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五)重点扶持有利于大庆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新材料、生物、现代装备制造等战略新型产业,特别是能引领经济向高端发展的企事业单位技术领军人物、大庆工匠、技能人才、科技项目带头人等的高新技术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及能大量吸纳就业的创业带头人。

    (六)借款人提供符合龙江银行要求的担保。

    (七)龙江银行规定的其他贷款条件。

    三、使用原则

    扶持资金的使用应坚持合理合法、公开公正、稳步推进的原则。

    四、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贷款额度:原则上控制在50万元以内,借款人创业项目确有需要及国家鼓励发展的高新创业项目可适当放宽额度,但最高不得超过100万元。

    贷款期限:原则上为2年,对于吸纳就业人数多、风险小、确有发展前途的好项目,贴息期限可延长一年。

    贷款利率:在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2个百分点,如遇利率调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贴息方式

    市总工会在龙江银行建立帐户,将当年预计贴息资金全部存入该帐户并进行封闭管理,龙江银行在收息日前定期与市总工会核对贷款明细、贴息额,于收息日按照贴息明细进行贴息扣划。

   各一份;

    (三)现住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借款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五)贷款项目说明书。

    (六)龙江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类新闻媒体,特别是网络、手机等新媒体加强对工会创业、创新扶持政策的宣传和引导,让广大职工了解并享受到工会的优惠政策。要加大对创业创新典型的选树和宣传和推广力度,激发全市职工创业创新热情,引导创业致富、创业带动就业,为大庆的转型发展建功立业。


  • 波浪
  • 波浪
  • 波浪
  • 波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