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关于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为有效解决常州市人社基层平台建设发展与广大群众快速增长的服务需求之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切实提高公共服务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市人社局等部门近期提请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人社基层公共服务平台是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生政策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2002年以来,我市逐步推进城乡人社基层平台建设,出台了《常州市区建立健全街道(乡镇)和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的意见》,在城市街道、社区建立了该项制度;至2010年,又出台《关于加强农村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了村级平台的相关制度。到目前为止,全市60个街道(镇)、367个社区、635个行政村都已建成人社基层平台。到了2013年,省政府又出台了“苏政办发[2013]12号”文,对全省基层人社公共服务提出了新的目标要求。
  针对我市各辖市区基层平台建设基础不一、推进力度不一,在实际运行中尚存在不够完善的地方,自2014年开始,市人社局先后开展了全市社区(村)基层平台的专题调研,并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系列活动对基层平台中所存在的人手偏紧、待遇偏低等相关问题进行调查问卷和摸底排查,深入找准问题根源,切实寻求解决途径。在对省厅相关文件深入研究和对兄弟城市的实施意见进行研读的基础上,结合本市实际,多次征求市发改委、编办、财政局以及各辖市区局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以更具指导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为出发点拟定了文件,并提请市政府办公室发文。
  二、文件解读
  《意见》按照以人为本、统筹城乡的总体要求,以实现人社基层平台服务载体网络化、服务功能标准化、服务手段信息化、工作队伍专业化、管理服务规范化、保障机制长效化为工作目标,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增加服务供给、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建立健全服务设施完备、工作制度完善、经费保障有力、人员队伍稳定、服务对象满意的“三级管理、四级服务”工作体系。文件框架以简练、管用为原则,主要分成目标任务、工作要求、保障措施三大块内容。并在工作要求中就组织机构、管理体制、工作职责、人员配置、福利待遇、标准化建设、信息化建设以及人员能力提升等八大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政策和要求。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对基层平台建设提出了相关要求;二是理顺管理体制,逐步实现人员管理、经费安排、工作制度、服务标准的统一;三是明确工作职责,要做好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等相关工作,并实行动态管理;四是合理配置工作人员,可按照每6000名左右服务对象配备1名工作人员的比例合理配置人社工作人员;五是落实工作人员待遇,要切实保障各级平台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六是推进标准化建设,要有序推进业务下沉,优化经办流程,完善服务标准,全面推行标准化服务;七是加强信息化建设,要全面建成信息互动、资源共享、功能完备、运转协调的四级信息服务管理网络;八是提升工作人员能力,要建立健全平台工作人员岗位培训计划,不断提高人员业务素质、操作技能和服务水平。
  《意见》聚焦街道(镇)平台,重点解决街道(镇)平台实际存在的问题,努力破解制约瓶颈,同时适当顾及社区(村)平台建设要求,总体呈现三个特点:一是重点突出,更多聚焦街道(镇)平台建设;二是解决问题,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适度超前,提出了一些的具有一定超前性的标准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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