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开发PPP模式投资分析

园区开发PPP模式投资分析


园区开发PPP项目规模

  中投顾问发布的《2017-2021年中国片区开发PPP模式深度调研及投资前景预测报告》数据显示,从项目的分布区域来看,贵州省、山东省和四川省三个省份的园区开发类PPP项目数量最多,分别是49个、39个、25个,占比分别为19.7%、15.7%、10.0%,合计占项目总数量的45.4%,优势明显。山东省和四川省作为人口和工业大省,项目数量多较为合理,但贵州省的项目数量众多,体现出了西部等略落后地区对园区发展的需求更为强烈,也更愿意采用PPP模式与社会资本方合作,福建、新疆、内蒙、辽宁、甘肃等省份项目的数量紧随其后,也侧面印证了这一判断。

  

  园区开发PPP项目实施阶段

  园区开发类项目中,在识别、准备、采购、执行、移交这五个阶段中的项目数量分别是181、39、15、14、0个;可以看出,园区开发从识别到移交的数量依次减少,且大量项目处于识别和准备阶段,这既表示政府和市场对此类项目的需求旺盛,同时也说明该类项目属于PPP项目中较为新颖的类型,发展得较慢,目前尚处于摸索阶段。

  

  园区开发PPP项目回报机制

  根据不同类型园区开发项目的内容及其性质,子项目的回报机制共有三类:政府付费、使用者付费和可行性缺口补助。

  其中,基础设施运营和园区公共服务多具有经营性,将其回报机制设置为“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对于发展较为成熟的物业管理、公共项目维护及公共事业服务等按照国家定价执行,无国家定价的,按照政府指导价或经地方政府审计的市场价确定。其中,可行性缺口补助包括可用性服务费和运营绩效奖励两部分。

  其他四类项目均采用“政府付费”的回报机制,详情如下:

  一、规划咨询服务

  由于规划咨询服务的成果是为整个园区项目绘制蓝图,且投资金额较少,可使用政府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支付,或由社会资本方自行承担。

  二、土地整理和拆迁

  土地整理和拆迁的工作由政府承担,社会资本方负责提供资金和相关配套服务,主要发挥融资功能,采用“政府付费”的回报机制,可使用政府性基金中的土地出让金支付。

  三、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

  园区项目中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工作与其他基础设施PPP项目的运作模式相同,如不包含运营环节,可采用可用性指标衡量建设成效,确定政府付费金额。如包含运营环节,可采用“建设项目可用性+运营绩效考核”的方式设计回报机制,并使用政府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支付。

  四、产业招商和企业发展服务

  中投顾问发布的《2017-2021年中国片区开发PPP模式深度调研及投资前景预测报告》指出,“产业招商和企业发展服务”是园区项目中最独特的部分,可采用“基本园区服务费+园区服务奖励费”的回报机制确定政府付费金额。其中,基本园区服务费根据服务内容和服务成本在竞争性招标环节确认,主要用于覆盖园区服务的基本成本,且与园区企业满意度调查结果关联;园区服务奖励费根据园区发展绩效体系的考核结果确定;该部分服务费可使用政府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支付。(文章来源:中投投资咨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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