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致胜】为“独生子女护理假”点赞
近日,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河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规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老年人,在住院治疗期间,其子女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每年累计不少于20天的护理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这一消息引发热议,许多网友为河南省的新规点赞。
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以河南为例,截至去年底,河南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1500多万,预计到2020年,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1700多万,占常住人口的17%。养老问题成为日益突出的社会问题。2012年,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改时规定,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但对于如何落实“常回家看看”,法律没有做出细化安排。此次河南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地方立法的形式,将法律规定具体化,缓解了老年人生病无人照料的后顾之忧,使老年人权益保障更具可操作性。
地方立法的特点是针对性强,具体明确,便于操作和执行,应当把这个特点和长项更好发挥出来。2015年立法法修改后,地方立法权扩展到所有设区的市。此后,不少地方结合本地实际,充分发挥地方立法作用,服务保障引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截至去年7月,有256个市(州)已制定并经批准地方性法规437件。地方立法的目的在于细化和补充国家法律的规定,应当提高立法精细化水平,一是定位要精准,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立什么;二是立项选题要精细,应选择确有必要、急需规范的事项;三是立法内容要精简,不必“穿靴戴帽”,更不要繁文缛节,要切实解决问题。
与“常回家看看”能否得到落实一样,“独生子女护理假不少于20天”的新规能否落地,也引人关注。不少网友认为,落实新规,一方面需要用人单位严格遵守法规,保障职工的休假权;另一方面也应该出台配套激励措施,鼓励用人单位依法落实新的休假制度。落实休假新规,还需要加强宣传释法,营造依法保障独生子女护理休假权的良好氛围。总之,把关心关爱老年人的好事办好,还需要包括用人单位在内的全社会的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