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设置 与人员选聘管理办法——第二章 岗位设置
第五条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社厅)结合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布局和岗位结构优化需要,统筹核准各市州、省直部门、省直属事业单位二级岗位设置数量。
第六条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州人社局)、省主管部门根据事业单位功能、规格、规模和人才结构优化需要,分解确定所辖范围内事业单位二级岗位分布。
第七条 事业单位二级岗位应设置在单位主序列专业技术岗位,并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岗位分布。
第五条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社厅)结合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布局和岗位结构优化需要,统筹核准各市州、省直部门、省直属事业单位二级岗位设置数量。
第六条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州人社局)、省主管部门根据事业单位功能、规格、规模和人才结构优化需要,分解确定所辖范围内事业单位二级岗位分布。
第七条 事业单位二级岗位应设置在单位主序列专业技术岗位,并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岗位分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