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资资讯】“不负责就问责,不担当就挪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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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阳县一公司先后3次向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申报“山东省技术创新项目”,该局综合业务科科员王某未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让企业多次往返,贻误了申报时机,损害了企业正当权益。这导致该局党委书记、局长受到通报批评处理,党委委员、副局长受到诫勉谈话处理,王某也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这不是孤例。日前,济南市纪委监察委严肃通报了查处的30起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破坏营商环境典型问题,问责155人。这也是济南市近年来规模最大的一次行政问责。

  6月下旬,济南召开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动员大会,动员全市上下行动起来,深化“一次办成”改革,掀起优化营商环境的热潮。会议出台了《深化“一次办成”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印发了《关于公布市级政务服务“零跑腿”“只跑一次”“你不用跑我来跑”事项清单的通知》。

  济南市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程德智表示,纪检监察机关发挥问责利器作用,就是要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真正做到“不换思想就换人,不负责就问责,不担当就挪位,不作为就撤职”,形成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良好氛围。

  据悉,当前,济南正处于跨越赶超的关键时期,要想加快打造“四个中心”,建设“大强美富通”的现代化省会城市,迫切需要良好的营商环境。山东省委常委、济南市委书记王忠林强调,必须知耻后勇,敢于直面问题,并痛下决心抓好整改,努力营造与省会城市地位相匹配的良好营商环境,在全面深化改革中扛起省会的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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